关于网络著作权的声明
最近我在上网搜索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许多文章在未经本人同意转贴与否就被一些良性文学论坛转载,觉得有点纳闷,并且许多情况下并未表明文章的来源,虽然写了本人的网名“童天鉴日”了。用我朋友的话说,这其实是好事情。然而未必竟然。有个网络博客名为“西农岁月”的家伙,更是在剽窃,把我写的《追忆巴金》贴到了他的博客里,且连个作者名也改成了他自己。真是让人无奈之极。好象是一个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的小孩子,在网络上学的也是不错了,想必他们学校流行并且放纵这种剽窃行为。我发现出问题的那天,到他的博客上评论,告诉他在三天之内删掉文章并且发表文章表示道歉。结果毫无结果。可见西北农林之烂了,特别是他们的本科生。其实,我自己的感觉是,只要你用我的文章,表明我的网络名字和文章来源就可以了的,然后通知我一声。我的电子邮箱在网络上其实是很方便的知道的。这里我再说明一次,是wangjiapu2008@eyou.com ,拒绝附件和病毒空件。另外,转贴者还可以到我的这个博客发表评论或者留言告诉我的具体转贴转载情况,我亦无言。
在网络上的这四年,见的多了,识的却少之又少。由于本人的文章往往在以下几个网站是全球同时授权登出,被转贴的几率也就增大了。1.龙城文苑http://wx.longcity.net 2.TOM文学论坛http://wenxue.tom.com 及其博客http://wangjiapu.blog.tom.com 3.依绿小园http://sunlighten.bokee.com 4.中国文学网http://www.literature.net.cn 5.中国微型诗http://www.cnwxs.com 6、中国诗歌学会中国诗歌论坛http://www.yzs.com等 。当然,在这些中,也是各有特色。龙城文苑收录的较为纯文学性,TOM文学论坛及其博客收录的较为全面和繁杂,博客文集收录的较为条理和整洁,中国文学网收录的较为有代表性,中国微型诗收录的都是微型诗等。这种繁杂导致我的文章很容易被网友们看见和读到。所以,我极希望网友们在转贴和转载的时候表明来源。另外,我投到传统媒体的文章被转载的时候也不除外。
在这里,我想表明的是,我的这么多文章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期间有一些我收录的文章不全是我的独创,但是我在那些有问题的文章后面都已经表明了自己的观点和文章资料来源以及对合作者的感谢等。我国的《民法通则》、《著作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都是用来规范著作权这方面的问题的。其实,这个东西对于一个有点知识的人来说(会上网的几乎应该都有点知识,这个鬼都知道)是很明白这其中的道理的。
《网络著作权解释》第2条规定:“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在网络环境下无法归于著作权法第三条列举的作品范围,但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其他智力创作成果,人民法院应当予以保护。”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作品的数字化形式和新的数字化作品均受著作权法保护,任何媒体,不论是传统媒体,还是网络媒体,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符合法定许可的条件,擅自复制、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均构成侵犯著作权,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这个,转贴者应该非常而又十分清楚。必要的时候,我会根据法律来解决这些网络著作权的问题的。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转贴者应该明白我想表达的信息是什么了。在网络著作权的问题上,我作为原创者,享有文章和诗歌的全部著作权利和权益。因此,希望转贴者在转贴之前就通知我一声,接到我的同意后,表明作者名字和来源就可以了。特此声明!
童天鉴日2005年11月20日
【作者: 童天鉴日(wangjiapu)】【访问统计:】【2005年11月20日 星期日 18:29】【 加入博采】【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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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人:720916
2006-08-05 1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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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你的文章很不错我加了你的博客我的博客朔雪居720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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